» 您尚未 登录   注册 | 社区服务 | 在线音乐 | 帮助 | 转贴工具 | 社区 | 无图版

五颜六色论坛 -> 灌水闲聊 -> “高额吸费基本不存在可能性” 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详解非正常未接电话
 XML   RSS 2.0   WAP 

--> 本页主题: “高额吸费基本不存在可能性” 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详解非正常未接电话 加为IE收藏 | 收藏主题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enya

终身成就奖
头衔:eyes on meeyes on me
该用户目前不在线
级别: 版主
精华: 5
发帖: 35909
威望: 148 点
金钱: 81315 RMB
贡献值: 35 点
朋友圈: 我爱宠物
在线时间:2011(小时)
注册时间:2005-03-11
最后登录:2008-07-07
查看作者资料 发送短消息 推荐此帖 引用回复这个帖子


“高额吸费基本不存在可能性” 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详解非正常未接电话

“高额吸费基本不存在可能性”


——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详解非正常未接电话



新华网北京4月16日电(记者 冯晓芳)针对“回拨陌生未接来电可能产生高额吸费”的传言,工业和信息化部清算司负责人16日说,通过大量详尽调查,高额吸费基本不存在可能性,这是不法分子为推销所谓群呼设备利用互联网所做的欺诈性宣传,公众应谨防受骗上当。


通过调查,目前的非正常未接电话主要有三种:一是部分企业诱导用户回拨电话进行广告宣传;二是部分不法分子诱导用户回拨电话进行六合彩等信息宣传;三是部分不法分子诱导用户回拨电话进行诈骗活动。


有报道中提出“高额吸费设备通过卫星转接器,自动转接到国外或台湾地区产生高额话费”。工业和信息化部清算司负责人认为,无论用户所拨打的电话呼转到何地,接通后主叫用户只需要支付从主叫号码到所拨打的号码之间的通信费,而被拨打号码的用户则需要支付从被拨打号码到其设置的呼叫转移号码之间的费用。因此,对用户而言,并不需要关心所拨打的号码呼转到了哪里,因为用户只支付从自己号码到拨打的显示电话号码之间的费用。


还有报道中提到的“声讯台或信息服务(SP)企业通过群呼诱导用户回拨被高额扣费”的情况在当前也基本不存在可能性。经过SP专项治理后,已经完善了相关政策制度,用户使用相关语音信息服务前需经用户确认,在用户拨打声讯台或SP业务平台时,电信企业先行免费播放语音通知,告知用户相关服务的资费标准、收费的整体构成,并在得到用户按键确认或语音通知播放完毕6秒后开始计信息费,且语音类信息服务的资费标准大多数都在2元/分钟以下。


因此,这位负责人提醒用户不必为此推销群呼设备的欺诈性宣传惊慌。在遇到响一声就挂的未接陌生来电时,用户应谨慎回拨,尤其是来电显示号码为国际长途字冠的“00”或“+”时,已开通国际长途拨打权限的用户回拨后可能产生相应的国际长途电话费用,但不会产生高额的信息费。


同时,如果用户回拨未接陌生来电后,发现为非正常通话情况时,可以向各电信企业客服电话进行举报,尤其涉及广告宣传、六合彩、中奖诈骗等行为时,要及时向工商、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举报。


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时再次公布投诉电话号码。目前六大基础电信企业的客服电话为:中国电信10000,中国网通10060,中国移动10086,中国联通10010,中国卫通10070,中国铁通10050。涉及电信服务或收费问题可向通信主管部门设立的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进行申诉,北京市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010)68212300;其他地区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直辖市或省会区号+12300;信息产业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010)12300。

[楼 主] | Posted: 2008-04-17 08:13 顶端
彩色沙漠




该用户目前不在线
级别: 赤色
精华: 0
发帖: 23
威望: 0 点
金钱: 23 RMB
贡献值: 0 点
在线时间:0(小时)
注册时间:2007-12-23
最后登录:2008-06-06
查看作者资料 发送短消息 推荐此帖 引用回复这个帖子


没看完~~~~~~ 先顶,好同志
[1 楼] | Posted: 2008-05-25 05:42 顶端
心的放松




该用户目前不在线
级别: 赤色
精华: 0
发帖: 25
威望: 0 点
金钱: 25 RMB
贡献值: 0 点
在线时间:0(小时)
注册时间:2007-12-26
最后登录:2008-05-25
查看作者资料 发送短消息 推荐此帖 引用回复这个帖子


不错,说得好,大家鼓掌
[2 楼] | Posted: 2008-05-25 08:23 顶端
夏天来了哦




该用户目前不在线
级别: 赤色
精华: 0
发帖: 31
威望: 0 点
金钱: 31 RMB
贡献值: 0 点
在线时间:0(小时)
注册时间:2007-12-25
最后登录:2008-06-06
查看作者资料 发送短消息 推荐此帖 引用回复这个帖子


巨顶!
[3 楼] | Posted: 2008-05-25 08:55 顶端

五颜六色论坛 -> 灌水闲聊



[ 五颜六色网 ]
Copyright © 2003-2007 5y6s.net 苏ICP备05001866号 Powered by PHPWind 5.0.1
会员言论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汇泽律师事务所 韩律师
Total 0.256070(s) query 5,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