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午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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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饶颖日记记录的真实性
强暴、怀孕、性虐待,这可能就是最近饶颖火暴日记的关键词,其实日记这个词不恰当,虽然饶颖大妈在其博客中按照日记的格式书写,但内容更像是回忆录。你不能不佩服饶颖大妈,面对“强奸”、“虐待”她所表现出的令人叹为观止的坦然,她记录的好象都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情一样,虽然语言中也表现出愤恨,但记录的详实,尤其是一些细节的描述,都是那么从容。 D<+ b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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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女人真的被强奸了,那真是非常不幸;如果被强奸还导致怀孕,那就更大大的不幸;如果怀孕流产后继续遭受性虐待,那简直是天怒人怨的顶级不幸。然而就是这样一堆“不幸”真的发生了,就发生在一个叫饶颖的女人身上,承担着如此繁重的不幸,可以想象得到这个女人生活的是多么痛苦。过去的真的就能过去吗?有哪个女人再遭遇如此之多的不幸,还能勇气回头面对,去回忆这个痛苦的经历?恐怕只有饶颖。因为给她造成不幸的男人不是普通的人,而是众所周知的央视著名主持人——赵忠祥。 jUV#HT C=xo&I7 F9>(W#aC Hl4vLx@ 实话实说,饶颖回忆录中的那个男人与观众电视中看到的赵忠祥简直是天壤之别,人性差距不是一点半点。那个解说《动物世界》的赵忠祥,那个主持春晚的赵忠祥,给人的感觉更多是慈祥、和善,那富有磁性的男中音生活中真的会粗口不断吗?我们现在听到的都只是饶颖大妈的一面之词,所以无法盖棺定论。不知道为什么赵忠祥先生一直三箴其口,不做任何申辩。是事实都如饶颖所说,他没脸面对?还是不想沾染是非,进入饶颖的圈套?或者是什么其它鲜为人知的原因? v.~Nv@+kR
g7E`;&f 7LyV`6{70 .HH,l 在这里我只想关于饶颖大妈的回忆录说点个人想法。 &;uGIk>s 'tq\<y 29岁的饶颖是处女吗?如果是为何如此轻易献给了赵忠祥?按照日记的记录:赵忠祥“强奸”后说,“你和你的身体一样非常纯洁,在这个复杂的社会里,你能保持这么纯洁,我想这是多么不容易”。还打电话问候,“到家啦?还疼吗?没关系,就是疼,也是人的生理现象……”如此好象可以说明当时的饶颖是处女。那么她怎么就轻易献身了?按照日记的记录:“他顺势上来抱住我,压在我身上……我想反抗,可全身无力。完事后,他起身把我扶了起来。一个我敬重的男人竟然干出这样的事,我感到非常气愤,拿了衣服就要离开。”面对失身,居然就是简单的感到气愤?面对“强奸犯”还会全身无力?而且还很配合地接听“强奸犯”事后的安慰电话而不是恐吓电话!太不可思意了!这就是饶颖大妈现在口口声称的“强奸”全过程吗?不知道中国公安破获的所有强奸案例中有没有类似的案情?!日记的结尾是:有了第一次后,我们很快有了第二次,第三次……从此,我们开始了长达7年的婚外关系。这是强奸?或者说是习惯性强奸?这可能只是现在的饶颖的看法,最起码在当时的饶颖眼中绝非强奸。 ThT.iD[
|r<.R> 3!ajvSOI9j ^qSf 其实,许多的婚外情都是在半推半就的第一次开始的,也有许多婚外情失败后的女人都扬言将她们所谓的丑事说出去败坏抛弃她们的男人的名声,而往往这些女人都是以一个被抛弃的弱者向众人诉说或是或非或有或无的男人罪证。但她们影响的都是一个小圈子,因为抛弃她们的男人没有赵忠祥的名气大,与她们相比,饶颖还算幸运的,最起码她赚取了更多的镁光灯,更多的关注。在众目睽睽之下的饶颖显得是那么有成就感! L@^!( dxae2 tV >E2WZHzd2 YA/H;707l 饶颖的第二篇日记记录了她与“强奸”她的那个男人更多的爱,可她背弃了她的丈夫,居然还大言不惭地讨伐赵忠祥。按照日记的记录:“1997年11月,我发现怀了孕。那段时间我和丈夫没有夫妻生活。”可以肯定在饶颖与赵忠祥频繁通奸的过程中,她嫁人了,而且嫁人后继续保持着与赵忠祥的性关系,真不知道那个倒霉的男人是谁,他不是被赵忠祥戴了绿帽而是成了饶赵的牺牲品。这里还必须要说明,饶颖的性需求很强烈。日记中这样记录着:“赵忠祥几乎把做爱当成了一门修身手段。每次做完,还要总结一番,哪方面没做好,就说下次加以改进……”为什么要改进?当然是要让饶颖获得更多的满足,或许正是因为老赵床上功夫了得,才拴住了饶颖,而非饶颖所说那简单的“甜言蜜语”。 Cbf,X[u 0lJBtk9wn <iY 9cV|}3 }gi`
?58J6 按照饶颖的日记记录: 37<GG) (t"YoWA#m
1997年9月赵忠祥“强奸”了她,按照日记中的语言分析她当时应该是处女。1997年11月,她发现怀了孕,而且怀的是与赵忠祥的孩子。其中提到了那段时间她和她丈夫没有夫妻生活,证明饶颖是结了婚的。 7u&H*e7 z<C~DH 8mQd*GGu1 r:S5x. P2 两个时间仅相差约2个月,饶颖不会是在这期间结的婚吧?!按照女性生理分析,发现怀孕一般都需要一个月,所以应该是1997年10月怀上的。那么饶颖应该与其丈夫结婚时间就应该在9月-10月,也就是饶颖被“强奸“后就即刻结了婚,而且婚后的蜜月基本上就没有与丈夫发生两性关系,而是接受赵忠祥一而再的“强奸”。这好象于情于理都很矛盾,所以我们不得不对饶颖的日记产生质疑。 s#8{:ko D-;43>yi< lf7H8k, - y5opdIaT 第三篇日记记录了2000年上半年饶颖得了肾炎,她认为是赵忠祥的虐待及强迫经期发生关系导致受的。所以此处肯定2000年上半年饶颖就经受赵忠祥的虐待,可她却在此期间还在为赵忠祥改学专业,准备一辈子侍侯他。而且她日记中所叙述的虐待都是在其离婚后的下半年发生的。这又是一个时间差,而且时间与事件关系相当的矛盾。 O'?lW~CD.> {UjIxV(J 5Qe}v
D/!G]hx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饶颖的孩子,她1997年11月做的流产,所以最快饶颖怀孕也要到1998年初,这样她生下孩子该在1998年10月左右,那么到了2000年下半年她的孩子也就2岁。此时饶颖与丈夫离婚了,而且孩子判给了她的丈夫。根据《婚姻法》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r|sy_Sk/{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A_dYN?^?|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m]b.P,~v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WW
Kr & ) U*#E aL 所以这里我们就不得不猜测,饶颖属于以上三条的哪一条! X$Qi[=L Wn)A/Z ^r
3jQ$72_ Ay. q) 其实,只要细看饶颖的日记,里面漏洞百出,她主要是在叙述着自己的不幸,自己是怎么对赵忠祥默默地奉献而不图回报,从被赵忠祥“强奸“的那天起,直到被抛弃,只得到一包巧克力和一瓶香水及作学费的1万元。她是在愤愤不平还是想证明自己不图名利钱财的清白? jZgnt{ ;jfXU_K a~
+WL S+=@d\S}" 无论怎么说,饶颖背弃了丈夫,甚至是将丈夫当成了附属品,而且离婚后又抛弃了孩子,她既不是合格的妻子又不是合格的母亲,同时她也不是一个合格的情人,当她被赵忠祥抛弃后,心理严重失衡,开始对老情人报复。虽然她的日记博得了一部分人的眼泪与同情,但也将其恶毒的一面展现得淋漓尽致。如今的饶颖更像一个怨妇,一个泼妇,将与赵忠祥那点皮肉关系当成了救命稻草,希望以此获得心中那少有满足,添平她愤怒的鸿沟。可她的日记真的是苍白无力,她像个跳梁小丑一样,在人前一丝不挂地跳着属于她自己的探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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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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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06-11-27 1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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