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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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起车辆不贴“交强险”标志罚款50元
龙网常州晚报讯 我市交巡警将对车辆“交强险”标志进行全面检查,从7月16日起,不贴“交强险”标志的行为将罚款50元。
据悉,我市“交强险”的标准是:6座或以下家庭自用车1050元、摩托车120-400元、出租车1800元。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规定,无法提供交强险标 志的,除了扣车补办保险外,同时处以“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家用汽车6座以下约为2100元)的重罚;而使用伪造、变造保险标志或使用其他车辆的保险标志的,按照第96条规定,除了没收假标志、扣车外,还要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第2款规定: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交管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驾驶人必须当场粘贴标志后才能被放行。摩托车的交强险标志也要随车携带,否则交巡警也会扣留车辆,在车辆所有人提供了相应的保险标志后,车辆可以发还,但驾驶人将被处以50元罚款。
“实行交强险制度,目的就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手段,提高这个险种的覆盖面,保证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获得及时和基本的保障。而保险费率杠杆的经济调节手段,必将促进驾驶员提高守法合规和安全驾驶的意识。”交管部门负责人表示,是否投保交强险,关系到车子能够通过年检并正常上路,检查“交强险”标志今后将像检查酒后驾车一样,纳入交巡警日常执法范围。 (焦瑾 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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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07-07-11 0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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