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水 |
2007-04-03 21:30 |
文化局称,潘家大院还有一些实物、史料等细节没有核查清楚。时报记者 郭柯堂 摄
“可以放心,潘家大院肯定不会被拆!”广州市文化局文物处处长刘晓明昨天表示。连日来,时报关于南华西街潘家大院的报道引起各方关注。其中,市文化局已和海珠区文化局、海珠区博物馆等部门作了紧急沟通,就潘家大院的保护改造问题进行商讨,潘家大院被列入即将出炉的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据了解,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目前已基本整理完成,待上报市政府审批后即可向社会公布。刘晓明说,在这100多处新晋市级文保单位中,就包括了潘家大院。“不过,并不是只有被挂上了文物保护单位的牌子,这些历史建筑才等于有了‘护身符'。”刘晓明表示,其实,在进行城市改造规划时,都是由多个相关部门联合参与的。譬如旧城改造,就牵涉到建设、规划、文化等部门,“只要有一方提出异议,那么改造方案就要重新设计。”
记者还了解到,市文化局上周已和海珠区博物馆作了紧急沟通,商讨潘家大院事件。“目前还有一些实物、史料等细节没有核查清楚,我们正在作进一步的了解。”
刘晓明强调,如何改造,是潘家大院保护的重点所在。居民怎样迁出,其后潘家大院怎样修复,周围的街区环境又怎样建设,这些都是要全盘考虑的,“总不可能周围全是高楼大厦,就剩下潘家大院一处老房子孤零零地站在那里吧。” (记者 黎詠芝)
来源:信息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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